1号站主管_婚内礼物

婚内礼物
文/Malingcat

小时候,老爸出差去上海。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上海对于“外地人”来说可是购物的天堂,丁字皮鞋、荷叶边的衬衣、“一把抓”的纱巾、印着外滩大楼的人造革拎包、绒线、呢子大衣……老爸临走前特地记了一个小本,用那种牛皮纸的“工作日记”,密密麻麻地写了名称、尺寸、颜色、价格范围、托买人的名字,都是亲朋好友要“捎”的东西。
老爸回来那天,家里盛况空前,不是指他肩扛手提拎进家门的大小12个包,而是来取东西的亲朋好友挤了一屋子。每拿出一件,大家轮流传看,还啧啧有声地称奇,共同梦想着大上海。
等到把大家都打发走,我和妹妹开始吃糖豆的时候,老爸从旅行包底下掏出一包东西给了老妈,不用问,这是给老妈的礼物。老妈打开一看,就不说话了,那是——后来数了—— 一百多条手绢,每个花样两条。
“你不是说想要手绢么?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样的,上海的大百货商场的手绢柜台,只要有的花样,我每样买了两条,你不喜欢的花样就送人,你喜欢的花样如果有人要,你至少还能留下一条。”
那晚的后来,老妈拿着一条条手绢擦眼泪,我和妹妹都以为妈妈伤心了,因为老爸没给她买糖豆,现在想来老妈更有可能是被老爸感动了,多细心周到并且浪漫的老公啊!当然,好多亲戚朋友后来都从老妈那里收到了作为小礼物的“上海手绢”,顺便也听老妈讲了一回又一回这手绢的故事以及老爸的“傻”。老爸的好名声就此远远播下,历经多年而不磨灭。
好,现在来算这笔账。按照当时物价,一块手绢两三毛钱,一百条是二三十块,而一件呢子大衣要七八十块,但父母每月工资加起来不到100块,如果爸爸送大衣,在当时也不算奢侈,大衣毕竟有实用性,但手绢,却省下了不少钱。尤其一百条手绢,好看的,让人舍不得用,当艺术品的手绢,那还真是超奢侈。所以妈妈一辈子都记得这一次的手绢,而老爸根本不用惧怕“蒂芙尼”。另外,有这些手绢,省下了日后多少礼品钱啊——我由衷地佩服老爸的智商和情商,尤其是智商,他当年是湖北高考的榜眼,看来名副其实。
女人总是要靠礼物哄的,粗略算来有婚外礼物、婚前礼物、婚内礼物。而婚内礼物最是差异巨大。
但是,一百条手绢这样的礼物一次足矣。谁能想象《麦琪的礼物》中的男主角每年都送老婆一套玳瑁梳子呢?第一套是要留着的,以后的那些套,一准上淘宝卖了。■  
买衣服的故事
文/美栎

上周末去商场给儿子买衣服。我挑了几件,等着儿子和他爹打球完了过来试。
三人碰面之后,孩子他爹一看我挑的衣服就皱眉,大声抱怨道:你挑的什么衣服?这些乌涂涂的颜色!四十岁穿都嫌老气!
我对他这种自以为是很恼火,对他大庭广众之下训斥我更加不满,没好气地跟着他们,让他自己挑。
之后,他亲自给儿子挑了两件,一件是艳红配艳黄,“五星红旗迎风飘扬”的搭配。还有一件是高明度的非常饱和的黄,亮瞎我的老眼。我满腔愤怒,这么艳俗的衣服,怎么会是我儿子穿的?
买单时,看着我吊到地上的脸,孩子他爹略带歉意地自我肯定道:这个牌子还不错吧?价廉物美。我顿时下意识地绝地反击:这个牌子的定位就是三线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的消费者!
刻薄的话一出口,两人都气哼哼不说话了。这时其实衣服好不好看已经不重要了,我要把它上升为个人品位,以此来贬低、压倒对方。
晚上好友来电,我气不顺一番诉说。好友说,衣服好看不好看,有那么重要吗?再不好看的衣服,这个年龄的孩子也顶多穿半年。你不过是因为自己的选择被否定而置气罢了。
她继续说:你挑的衣服确实有这个特点,颜色都很灰暗,你想想有多少年没穿鲜艳的颜色了?颜色的挑选确实反映了人的内心。
一语惊醒梦中人,我这些年买衣服,99%都是暗淡的颜色,一个原因是觉得自己体形庞大,以为穿暗色显瘦。另一原因恐怕是我自己的心境,总希望待 在人群中不引起任何人注意,所以下意识地挑选含混不清的颜色。
通完电话,心情好了很多。进一步觉察自己的过度反应,发现内心有一个很小但很坚硬的“核”,在感到不安全的时候,攻击力其实相当强。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,要么自己很有心理优势(比如在社会上),要么处于安全状态(比如和朋友在一起),所以就表现得脾气好,度量大,从善如流,掩盖了这一块小小的坚硬的地带。朋友对我一针见血:社会上不相干的人否定我,对我都没有杀伤力,可是一旦在一个自己感到不安全的环境中被否定,我就立刻变成了刺猬。  
和妈妈住在一起
文/惠婉如
我刚到北京时,住在公司边上的宾馆。一边适应工作,一边到处看房子。尽管薪水微薄,我还是一意孤行地租下一套12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大房子,邀请妈妈过来一起生活。我离家出门多年,这是我们母女生活轨迹再交叉的机会。妈妈很开心地就答应了,封了家乡的房子,收拾了一干细软各种杂物,打包了N个纸箱托交物流,一副下半辈子要相依为命的架势,妈妈搬来北京陪伴我。
我去火车站接妈妈时,看见大大小小鸡零狗碎的一堆行李,忍不住皱了眉头。那时候不懂事也不懂得体谅人,只觉得自己满世界跑来跑去总也不过一个牢靠的小箱子伴身,身外之物从来精简至极。哪里受得了妈妈把我眼中的破烂全当宝贝。那天一见面,我那副恨不得立刻把那些东西扔掉的样子,就让妈妈老大委屈。那时候我突然觉得,在一起生活,哪怕是和最亲爱的妈妈,也意味着要弥合巨大的差异。
之后,妈妈托运的行李送到了,好几个大箱子,足足收拾了好几日。我在里面又发现了更多的针头线脑破布烂棉花,于是开始一遍一遍地向妈妈灌输我的生活观念,就好像小时候妈妈教我一样。
我帮妈妈办了附近的健身卡,妈妈开始很规律地锻炼身体,找了教练之后,游泳的技术也突飞猛进,游一千米轻轻松松。我带着妈妈去吃我喜欢的各种餐厅,哪怕偶尔有不合口味不能消化的,妈妈也很乐意尝试各国美食。我们一起看电影,逛商店,过得很随意,夏天有时候拿西瓜当晚餐,冬天也会两个人去吃涮肉。
我买的衣物,妈妈都欣赏都赞叹。我在家和朋友聚会,妈妈也来喝一杯酒。我出门游夜,妈妈从来不打电话催促。我要做不要做什么,要和谁不要和谁,我说妈妈就倾听,我不说妈妈也不过问。甚至我烂醉回家,妈妈也不会生气发脾气。妈妈给我的自由和宠爱,恐怕其实一直大过她的承受能力。就在我觉得一切都很好,一切都照着我的设想的时候,妈妈在默默地忍耐,独自承受了我们之间的不同带来的各种冲击。终于,妈妈决定再次搬回老家去。
妈妈告诉我,同我一起过的日子,很开心,而且她终于明白,这些年我已经长大,真的完全是一个大人了,她也终于承认,我很能干,照顾自己处事为人都已经找到自我,一切都叫人放心……虽然,这不是我的本意,但是,我们终于获得了成年人平等相待的姿态。代价是妈妈离开我,去过她自己的生活。■  
三千烦恼丝
文/张瑞青
心有千千结,三千烦恼丝。女人的头发自古就是一个大事件。不能如古人那般轻挽云鬓换了花颜,就只能在头发的长长短短中搜肠刮肚殚精竭虑。十年间,我尝试了从板寸到长发到BOBO头,从黑发到挑染,从直发到卷发。
记不大清从何时起成了发型师大嘴的拥趸。极认真的一个人,即使我要做的只是吹干头发,他都会仔仔细细地把我的头发梳理成形,从不曾急着去招呼新的客人。更重要的是他很安静,不会喋喋不休地控诉我的发质如何不好,竭尽全力地推销效果神奇的护理产品。 
于是,我成了他忠实的粉丝。那年军训,烈日暴晒下,我的心情极度烦躁。他看着我苦大仇深的样子,撩起我的头发说,长发很多年了,剪了吧!我果断地拒绝。然后和他在拉锯战中达成了可笑的协议:剪不好就投诉他。然后,一个BOBO头,愣是剪了两三个小时。等我吃晚饭的朋友跑来催促,还剩下刘海没有剪,我急切地决定工程到此为止。大嘴却不依不饶,说刘海必须剪,明天再来修。第二天,重新洗头,吹干,一层一层地剪齐刘海。折腾了两天,四五个小时的工程,千人一面的好评。
就这样,他便成了我的“御用”,我们之间也熟络起来。有时心血来潮想给头发染个颜色,都会被他斥责天生乌黑亮丽不许浪费。有次周末来不及,我在松江修刘海,却被剪成狗啃状,发型师的态度还极其恶劣。我的愤怒不知如何表达,就在电话中冲大嘴诉苦。原本以为他会谴责一下学艺不精的同行,可他只是包容淡定地安慰我说,只是剪失手了,没关系,回来修修就好了。
时光缓慢流淌,他肩章上的星星从三颗到四颗。我也逐渐听说,他不到四十却已有了读高中的女儿,一家老小几口人都靠他的手艺吃饭,胳膊摔伤了都不敢花钱去医院就诊。他的梦想是女儿能来上海读大学,有一天可以开家自己的店。他是温良而体贴的,他会因为客人的一句玩笑话而备好各种各样的零食。他也是固执而骄傲的,他会因为客人对剪发指手画脚而拒绝服务,因为那是对他专业的不尊重。
去年,从世界路沿着苹果园继续往北50米,在两家美发店的中间,小小的“大嘴美发”默默无闻地开张了。没有广告,没有促销,前来捧场的清一色是他的老客户。看着他旁边和他一样羞涩腼腆的两个小徒弟,我竟有些着急了:酒香也怕巷子深啊,可他只是笑笑。
而被他的笑容照顾的,不仅仅是我的头发,更是一段岁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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